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黔东南扫黑除恶办〔2019〕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宣传的通知
各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全智能化举报平台的知晓率,提升群众参与度,使12337平台成为人民群众最主要的举报渠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网站、电视、报纸、新媒体、宣传册等宣传载体持续推送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名称、网址、二维码。
二、各级党政机关和基层综治中心、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要在出入口、办事大厅、对外窗口等显著位置摆放和推送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www.12337.gov.cn或网上搜索“12337”)、二维码(见附件)。
三、各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在银行、医院、酒店、餐厅、车站、超市、集市、酒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显著位置摆放和推送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二维码。
四、各单位应指导驻村“第一书记”、网格员开展好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进村寨、进社区、进园区、进景区。
黔东南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附件: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