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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委书记对该县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作出肯定批示
时间:2018-04-20  作者:刘鹏飞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雷山县委书记对该县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作出肯定批示

 

日前,雷山县委书记黄清发在该县检察院呈报的《2017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报告》上作出“很好,检察院为雷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应有的贡献,望继续巩固提升”的批示,对该县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据悉,2017年以来,雷山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该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24件3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11人。针对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发出12件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拒不履行职责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效促进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与法院、森林公安等部门制定了《雷山县关于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庭审,邀请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学生等参与旁听审判,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利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加强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助推企业绿色发展。

下一步,雷山县检察院将以州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狠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努力开创雷山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发展新未来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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