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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线索移送函促进县城餐馆大整改
时间:2020-03-03  作者:杨 霞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雷山县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县城城区内的一些小餐馆存在进店落座暴露就餐的情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餐饮单位提供坐堂就餐的经营服务方式存在就餐人员交叉感染的重大风险隐患。

办案人员通过查阅黔东南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放75座以下(不含)餐馆经营的通告》等相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对餐饮服务业的防控措施规定,证实餐馆经营场所只能采取外卖配送方式经营,一律不得在场所内就餐;所有场所一律不得聚集性就餐。由于涉及到食品安全,雷山县院根据《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检察官及时制作了《线索移送函》,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行为予以制止、纠正,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拉网式排查,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督促餐饮单位按通告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线索移送函》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10余名,将县城划分为东城、西城两个片区,开展上午、下午以及夜间“三班”进行现场监督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餐饮店260家次,张贴通告120张,责令54家餐饮店不得提供在店就餐服务,有效杜绝了餐饮店落座就餐的情况,取得了较好效果。

 

作者姓名:杨 霞

作者单位:雷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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