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车辆贵HB567警,车型是商务车,车架号是LSKG4GC1XHA084487,发动机号是1QYH906K002,车辆编制类型是执法执勤用车,于2017年11月20日购置,资产账面原值229000元,现资产系统净值0元,已使用超过8年,行驶里程21.22公里。因该车辆使用时间较长,整体技术性能偏低,维修维护成本较高,需要处置该车辆,经过贵州志泰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车辆鉴定评估,鉴定报告评估结论为有偿处置,评估价格为13400元。该车辆已达到处置年限,经我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该车辆进行处置,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4日之前与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玲,联系电话:0855-3331345。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