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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雷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时间:2021-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2: 表一 2021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部门主要职能:本单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⑴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⑵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⑶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⑷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⑸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⑹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院共有5个部门,分别是政工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3、部门人员构成:我院政法专项编制为28人,机关工勤编制为4人。实有在职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3人,实有在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4,退休人员11人,遗属1人,社会化聘用12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我院收入预算881.57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656.44万元,占收入预算74.46%;上年结转225.13万元占收入预算25.57%支出预算881.57万元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同比上年收支增加变化,收入、支出预算均同比上年增加57.9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为上年结转多。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收入预算的构成情况,各种类型资金绝对数及占比。(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占百分比

合计

881.57

225.13

656.44

100%

204

04

01

行政运行

625.16

106.31

518.85

70.91%

204

04

99

其他检察支出

106.00

106.00

0

12.02%

208

05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2.87

     4.52

18.35

2.59%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5.96

7.86

38.1

5.21%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05

 

19.05

2.16%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8.27

     0.44

27.83

3.20%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4.26

 

34.26

3.88%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全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881.57

762.75

106.00

204

04

01

行政运行

625.16

625.16

 

204

04

99

其他检察支出

106.00

 

106.00

208

05

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22.87

18.35

 

208

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5.96

38.10

 

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9.05

19.05

 

210

11

01

 行政单位医疗

28.27

27.83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4.26

34.26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拟从公用经费提取的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比较增减变化情况原因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初预算数

2021年初预算数

“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同比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合计

22.00

17.13

1.94%

含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务车购置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接待数量及人数不断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0.00%

 

二、公务接待费

10.00

4.50

0.51%

接待数量及人数不断减少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12.00

12.63

1.43%

含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务车购置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12.00

12.63

1.43%

含结转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务车购置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公务车购置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中涉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务车购置支出概况、用途、使用方向、资金分配方案情况说明。(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支出项目类别

备注

总额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201 办公费

50201 办公经费

项目支出

【项目结转结余】

53.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211 差旅费

50201 办公经费

项目支出

【项目结转结余】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213 维修(护)费

50209 维修(护)费

项目支出

【项目结转结余】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2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项目支出

【项目结转结余】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50404 设备购置

项目支出

【项目结转结余】

20.00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906大型修缮

50405 公务用车购置

项目支出

【项目结转结余】

33.00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行政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行政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1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162.48万元,其中:

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227.8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48

 

01

办公经费

114.70

 

01

办公费

56.25

 

02

印刷费

1.00

 

04

手续费

 

 

05

水费

 

 

06

电费

 

 

07

邮电费

 

 

08

取暖费

 

 

09

物业管理费

 

 

13

差旅费

 

 

14

租赁费

 

 

28

工会经费

 

 

29

福利费

 

 

39

其他交通费用

 

 

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2

会议费

0.00

 

15

会议费

 

03

培训费

3.00

 

16

培训费

 

04

专用材料购置费

0.00

 

18

专用材料费

 

 

24

被装购置费

 

 

25

专用燃料费

 

05

委托业务费

0.00

 

03

咨询费

 

 

26

劳务费

 

 

27

委托业务费

 

06

公务接待费

2.00

 

17

公务接待费

 4.5

07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68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63

09

维修(护)费

46.00

 

13

维修(护)费

35.00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4.47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3.10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初,国有资产合计 951.1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7.95万元,固定资产563.17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20 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

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37.00

310

 

资本性支出

 37.00

 

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6

设备购置

20.00

 

02

办公设备购置

 20.00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1年,雷山县人民检察院资金总额881.57 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

黔东南州雷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名称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

年度预算申请(万元)

资金总额

881.57

按收入性质分

按支出性质分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881.57

 

其中:基本支出:

881.57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拨款: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整体绩效目标

1.保障检察院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做好控告申诉、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等的监督审判工作。
2.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做好纪委监察委移交提起公诉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
3.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贯彻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及时、准确办理各类案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县政法部门数

1个

 

质量指标

依法依规办理案件

100%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90%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204类04款01项)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204类04款99项)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1、(208类05款01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3、(208类05款06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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