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提起公诉、诉讼监督、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和查办等职能。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雷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
3、部门人员构成:编制人数33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3人,其中政法编制人数28人,工勤编制人数4人。退休人数9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20年收入总预算为655.47万元,上年结转168.17万元。支出预算数为823.64万元。本年收入655.47万元,占总收支预算得79.5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收入总预算为626.02万元。2020年收入总预算为655.47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总收入增加了29.45万元;2019年支出总预算为出760.29万元。2020年支出总预算为支出823.64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总支出增加了63.35万元。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0年收入总预算为823.64万元(包含上年结转168.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收入655.47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79.5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为45.6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5.54%;住房公积金收入为34.08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14%。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0年支出总预算为支出823.64万元(包含上年结转168.17万元)。基本支出803.1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97.51%;项目支出20.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2.49%。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20年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1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21%;同比上年保持不变,
2020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2.6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32%;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
无因公出国(境)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0我院项目支出20.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20.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2.49%。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0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 208.12 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08.6万元,培训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3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52万元等。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初,国有资产合计 552.60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533.12 万元,固定资产 520.9 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1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85.4 万元。一级项目名称为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保障雷山经济发展,绩效年度目标为2020年年底完成审计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