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理念,突出在司法办案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重视检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律师及公众知情权。 不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起诉书、不起诉书、抗诉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以保障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知情权。2020年以来,该院已公开法律文书10余份,切实做到符合公开条件的均予以公开。
二是认真落实律师接待制度,切实保障律师监督权。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广泛征求律师对检察机关在律师接待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律师对所办案件的看法和建议,依法保障律师的监督权利。2020年以来,共听取律师意见案件5人(次)。
三是注重邀请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办理,切实保障律师参与权。该院对所有适用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均邀请值班律师介入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与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0年以来,该院邀请律师参与或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5份。
作 者:雷山县院办公室
单 位:雷山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333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