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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13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检察机关锐意改革、开拓奋进的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雷山检察事业取得了新成就。

五年来,我们始终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更加坚定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我们牢固树立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首位意识,自觉将县委领导检察工作贯穿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中共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州检院党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县委、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检察工作36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制度,在司法办案中坚决维护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植于血脉灵魂,政治信仰更加坚定。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党组政治巡察,抓实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做到思想行动与上级党委党组对标看齐,促进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司法办案中统筹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成为常态。狠抓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雷山检察党建品牌,院党支部先后被评为全州、全省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及制度,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违纪违法“零”状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从严管厚爱,检察队伍不甘落后、争创一流的热情持续高涨。

五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效能更加凸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的惩治威慑作用,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3人,不批准逮捕118人,依法提起公诉746人,不起诉217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恶案件4件31人,追捕追诉漏犯4人,起诉“保护伞”案件1件3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件5人,努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98人,适用刑事和解办理案件78人,努力在检察环节促进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司法办案发现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2份,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全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深入开展发挥检察职能护航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起诉盗窃、故意伤害等侵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合法权益犯罪案件63件73人,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实现安居乐业;协调资金650余万元用于改善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实现了帮扶村稳定脱贫,为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严格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起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3件5人,并结合办案加强与金融系统沟通协作,增强了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合力。起诉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45件62人,督促涉案人员补植复绿300余亩,发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78件,有力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为抓手,批捕涉企刑事案件46人,起诉57人,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28件,涉及保护企业资金900余万元,搭建“检企”交流平台,邀请企业负责人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10余次,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工作,针对传统村落风貌维持、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63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整治,促进传统村落有效发挥带动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功能效应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起诉食药领域刑事犯罪案件3件3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件3人,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7件,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173万余元,努力当好群众“护薪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4件,均在7日之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五年来未出现涉检信访事件。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53件71人,搭建了“三个机制+两个平台+一个窗口”未成年人防护体系,打造了“爱心妈妈”、“检护女孩”等未成年人关护品牌。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近17万元,帮助22名刑事被害人走出困境,传递司法温情暖民心。

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44件,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754份。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到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巡讲60余次,受教育师生3万余人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全县社会反响巨大。注重以法治文化引领社会风尚,结合办案拍摄《为花季护航》《我是检察官之古寨新传》等主题微电影,并获得多项国家级奖项,法治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成效凸显

五年来,我们坚持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检察使命更加彰显

强化刑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7件,监督撤案5件,追捕追诉同案犯19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抗诉5件,其中,办理的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抗诉案件被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优秀典型案例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纠正违法行为98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7人(次)

深化民事监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突出以裁判结果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为切入点,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77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0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对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予以支持,切实维护裁判权威。

优化行政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2件。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53件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案件9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公开听证方式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让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呈现。

实化公益诉讼监督维护公共利益。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通过办案,追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450万余元,并督促行政机关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问题,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如,针对一级饮用水源地鸡鸠水库存在垂钓等危害水源水质的行为,通过向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水源地违法行为的整治,紧紧守护好雷山、凯里数十万群众的“大水缸”。

五年来,我们紧跟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基层建设、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着力优化检察职权配置。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设置内设机构5个,“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格局基本形成按照“选人、授权、明责”要求,择优遴选12名检察官入员额,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不断细化案件分配、检察官权力清单等规定,司法改革配套机制逐步完善。实行“捕诉一体化”,成立职务犯罪办案组、扫黑除恶办案组等专业办案团队,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6名干警平稳转隶到新的工作岗位,通过加强与县监察委的协作,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4人。

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强化检务保障,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了检委会业务子系统远程审讯系统建设,大数据技术与检察工作的实际需求更加紧密结合。建立司法办案辅助系统、检务保障系统、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平台,以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重视教育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网络教学、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方式培训干警800余人次,努力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和团队化办案能力。注重对三类人员岗位履职实践磨砺,入员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以及新类型、社会影响重大案件294件。探索将检察官业绩考评与公务员考核有机结合,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动态管理工作成效、不断强化结果运用,真正让弱者变强、优者更优。

五年来,我们始终做到自觉接受监督,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将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职、改进工作的必要途径,把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法律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检察工作报告10次,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工作15次。建立完善代表“一对一”走访联络机制,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收集、转化和反馈工作,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回复满意率达100%。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观念,凡是检察机关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均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或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县政协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检察工作16次;定期组织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形式多样的联络活动,并积极征求委员意见。认真办理县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案件公开听证33次,办理律师阅卷105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案件113件。加强外宣工作,在检察日报、黔东南日报等州级以上媒体发布法治宣传文章60余篇,用心讲好法治故事,传播雷山检察声音。

2021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检察贡献。一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072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1427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4件,其中,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3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件,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16件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有力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执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7件,提起行政、民事公益诉讼8件,依法追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水土保持费245万余元,收回3宗国有土地,积极通过公益诉讼助力解决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得到县委充分肯定二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紧紧围绕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紧扣“三个环节”各项部署,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了顽疾整治、总结提升、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任务,筑牢政治忠诚,增强业务本领,守住风清气正三是检察为民办实事不断走深走实。坚持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为群众办理实事24项,出台便民利民措施4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加积极主动。

五年来,我们团结一致、铆劲拼搏,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个人三等功等集体和个人荣誉103个,被评为全省、全州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7件。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工作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才能抓住检察工作的“根”与“魂”;只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谋划推进,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只有始终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才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检察事业发展才能迸发时代生机;只有始终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才能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在监督刚性、精准度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依法履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今后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要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汇报重大检察工作事项,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跟进全县“一主导四围绕”特色发展之路,着眼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制度,主动联络走访代表委员,认真听取和办好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检察产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领域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电信诈骗等金融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要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全县“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检察为民宗旨贯穿到履职全过程。

(三)坚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法律监督,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切实保障人权。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着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深入把握“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转化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贞信仰,转化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努力建设“七个新雷山”的奋斗目标,为奋力谱写共同富裕的和美雷山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术语说明

①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②“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指建立工作目标、岗位责任、正向激励保障、负向惩戒约束干部管理机制。

③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检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和有关中央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

④“三个机制+两个平台+一个窗口”未成年人防护体系:三个机制是入职查询机制、强制报告制度、从业禁止执行监督机制;两个平台是指最高检12309“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未成年人“检察之窗”法治宣传平台;一个窗口是指检察服务大厅未成年人案件接待窗口。

⑤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是指最高检发出的第一号检察建议,缘起于一起性侵在校学生抗诉案。即,教师齐某在学校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检以该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后,齐某被改判无期徒刑。就抗诉齐某案件中发现的问题,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核心内容就是加强校园安全、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以及预防性侵害教育等。随即,最高检要求全国各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

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是指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即“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⑦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平台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⑧三类人员:是指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⑨四项任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四项任务”是指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⑩三个环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环节”是指学习教育环节、查纠整改环节、总结提升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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