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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6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苏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我们牢固树立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基本政治意识,不断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把讲政治落实到各项具体检察业务中。

(一)加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做到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中,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上级检察机关、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敏感案件等情况8次。

(二)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听证会及各种“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60余人次,办理答复代表意见建议18件次;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公开法律文书15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3件,各级各类媒体采纳检察信息87篇;着力开展“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政法大走访活动,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完成走访村寨10个共231户,梳理出问题建议11条

二、聚焦“四大检察”主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树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理念,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司法产品、检察产品的需求,更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监督。共审结审查逮捕刑事案件47件78人,其中,依法作出逮捕决定56人,不批准逮捕22人;审结审查起诉案件184件214人,其中,依法提起公诉158人,不起诉5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68件187人,其件数和人数适用率分别为91.30%和84.40%,案件办理数量比上年有较大增幅。办案中,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督促侦查机关纠正11件;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遗漏罪行3人;立案监督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4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4件4人。依法提出抗诉2件4人,法院均予以改判,其中,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优秀典型案例。

(二)做强民事检察,维护司法权威。针对生效民事裁判向审判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针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6件,针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5件,审判机关均予以采纳。

(三)做实行政检察,促进规范执法。针对审判机关在非诉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5件,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11件,其中,针对违法行为人未履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办理的督促县林业局依法履行职责监督案,被州检察院评为非诉行政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增进普惠民生福祉。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1件,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以“办案取证+组织听证+公开宣告”的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并总结提炼形成典型材料,其中,4件公益诉讼案件被州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五)畅通诉求渠道,更好延伸检察服务。严格“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检察长接待来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9件;主动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检察联络室,为搬迁群众提供法律帮助40余人次;探索在看守所推动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播放常态化机制,有效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从而促进社会关系修复;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依法打击犯罪与以案释法并重,如对涉黑涉恶案件、非法电鱼案件等均采用现场说法,以案件促普法效果凸显。

三、以专项工作为引领,做实各项检察工作

我们坚持在办理精品案上下功夫,在专项工作上出实招,着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推进平安雷山建设。受理州检察院指定管辖审查起诉涉“保护伞”案件1件3人,提起公诉后均作有罪判决。办案中突出“打财断血”,提出涉案财产处理措施3人,法院均予以采纳;检察长、副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出庭支持公诉;严格落实“一案一建议”要求,针对行业领域乱象,发出检察建议17份,有效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及行业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先后两次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先进单位,4名办案人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创新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工作渠道,突出保护与发展并重。受理审查逮捕涉及传统村落保护刑事案件15件15人,审查起诉涉及传统村落保护刑事案件21件28人;针对传统村落部分村民新建房屋外观破坏传统村落风貌的情形,向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经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后得到有效整治;针对传统村落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促进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措施落实。

(三)扎实推进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以法治方式护航企业发展。批捕涉企案件3件10人,提起公诉10人;严格把握审查起诉条件,不批捕1人,不起诉2人,其中,对一起涉及民营企业股东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件,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7件;走访企业、行业商会26家,针对企业关心的劳务、合同、知识产权等热点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利用检察开放日、“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等平台,先后两次组织14家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

(四)自觉强化检察担当,主动服务保障打赢“三场战役”。一是主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及时安排部署11名干警到驻村卡点、23名干警(含协警)到小区卡点执勤,出动警力在县内巡逻,积极参加多部门联合执法,深入摸排哄抬物价、违法经营及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等线索,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件,及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注重强化案件办理,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涉及疫情防控案件,并依法批准逮捕1件1人。二是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一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批准逮捕涉贫刑事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涉贫案件25件27人;落实“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机制,对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非贫困户及2名未成年人因案件造成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5万余元,努力防止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情形发生另一方面,密切关注新脱贫群体、贫困边缘群体收入增长情况,以巩固内生发展动力为着力点确保扶贫成果持续性,脱贫不返贫,努力协调资金完善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巩固发展茶叶、食用菌、精品水果等种植产业,确保基础保障与产业发展稳固提升。在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县脱贫攻坚优秀驻村干部,一名干警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是以专业办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受理金融犯罪案件2件3人,起诉2件3人。认真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加强与银行系统沟通联系,共同研究防范措施,切实保障防患于未然。

(五)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着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按照“教育为主,惩防并举”办案原则,依法履行捕、诉、监、防职能,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最大限度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8件27人,其中,批准逮捕6人,不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6人,不起诉4人。选派14名干警到各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创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的远程网络直播、警示教育宣传、检察长上法治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肯定。

四、坚持严管厚爱,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我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政治保障。认真按照“一个支部一面旗帜”的要求,努力打造“雷厉风行,执法如山”的党建品牌,突出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党员承诺、岗位目标承诺管理机制及星级党员评价机制,促进党员在争先创优中发挥先锋作用;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落实党内制度,强化结果管理与过程监控;着力打造党员活动阵地,我院党支部先后被评为全州、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二)以队建夯基强素质,为推动检察事业稳步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狠抓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业务竞赛、派出干警参加学习培训、积极参加“检答网”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能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和说情打招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提醒谈话,确保检察干警干净做事做人。

(三)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着力打造检察队伍精神高地。近年来,我院注重以文化涵养,引导检察干警爱岗敬业、修身养德、廉洁从政,着力打造检察队伍精神高地。为提升检察文化品牌,我们切实把握微电影的受众优势,结合司法办案工作素材,认真编写拍摄了系列微电影作品。其中,自编自演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微电影《为花季护航》,在最高检举办的首届全国未检“三微”评比中荣获优秀作品奖;参与编剧并与上级检察机关联合拍摄的国内首部以保护传统村落为主题微电影《我是检察官之古寨新传》,荣获第八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最佳作品奖、全国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微电影奖、首届中国法治微电影展最佳剧情片等多项大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两场战役”严峻挑战,全体干警兼顾全面,履职担当,付出格外艰辛,成绩来之不易。这一年,全院获得集体荣誉8项,获得县级以上个人表彰9人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爱检察队伍、支持检察事业,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系统观念注重不够,找准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点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不够有力;三是基层检察院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强基导向还需进一步突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州、县全会精神和最高检及省、州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具体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要毫不松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努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要紧扣“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一二三四”发展思路和县委“一主导四围绕”特色发展之路上来,努力把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举措落细落实;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落实向人大常委会专题工作报告制度,主动联络走访代表委员,认真听取和办好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坚持深化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平安雷山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雷山目标任务,对标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待,坚决惩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努力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始终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制约力度。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履行好主导责任,着力于提升质量、强化效果、规范适用。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促进依法行政有效落实。要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要严格落实检察公开听证制度,各个业务条线要结合实际努力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触、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四、坚持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更好服务保障民生。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建设。要扎实开展“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努力以检察手段解决“十大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要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不断提升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质效。持续抓实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办案,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力度,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要发挥职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紧围绕最高检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坚持不懈抓好最高检所有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五、坚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抓紧抓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省委专题教育,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增强履职本领、坚守廉洁防线;要突出抓实“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带头阅卷、带头上讲台。认真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到极致;发挥好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倒逼检察官能力素质提升。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夯实硬件基础,深化智慧检务,狠抓人才培养,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奋斗,开拓进取,以更加优异的检察业绩喜迎建党百年,以更有力履职续写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术语说明

①12309检察服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平台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要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行申诉、国家赔偿、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四大检察”是指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即“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③非诉行政执行:指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9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即,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对未经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活动

④国家司法救助: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但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当事人或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救助措施

⑤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检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和有关中央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

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最高检发出的第一号检察建议,缘起于一起性侵在校学生抗诉案。即,教师齐某在学校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检以该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后,齐某被改判无期徒刑。就抗诉齐某案件中发现的问题,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核心内容就是加强校园安全、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以及预防性侵害教育等。随即,最高检要求全国各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

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十大产业指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优质烟酒、新型建材、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基础材料、生态特色食品、大数据电子信息、健康医药等十大产业

-件比: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计算“案-件比”的意义就在于引导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提高办案质效将上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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